農曆,陰曆,陽曆,節氣歷,干支歷,公曆

農曆,陰曆,陽曆,節氣歷,干支歷,公曆

農曆(陰陽合曆,其中24節氣代表陽曆而365或366天)。

陰曆(月象<圓缺,弦>歷)。

陽曆(太陽曆,能分出4季寒暖,由於月中天數人爲調配農時不精準)。

節氣歷(星象歷與陽曆合,對農時來說最精準)。

干支歷。

公曆(陽曆,羅馬人學習埃及並推廣開後了)。

中國舊曆農曆紀年中,有閏月的一年稱爲閏月年。農曆年一般爲12個月,354或355天,僅有極少數的年份只有353天(例如1965年)。閏月年則爲13個月,一般爲384天,有些個別年份也長達383天,還有極少數的年份能長達385天(例如2006年)。農曆作爲陰陽曆的一種,每月的天數依照月虧而定,一年的時間以12個月爲基準;爲了合上地球圍繞太陽運行週期即迴歸年,每隔2到3年,增加一個月,增加的這個月爲閏月,因此農曆的閏年爲13個月。

農曆沒有第十三月的稱謂,閏月按照曆法規則,排放在從二月到十月的過後重複同一個月,重複的這個月爲閏月,2020年的時候,這個重複的月份剛好是四月份,所以2020年纔會出現閏四月。

太陽曆

太陽曆又稱爲陽曆,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運動週期爲基礎而制定的歷法。

太陽曆的歷年近似等於迴歸年,一年12個月,這個“月”,實際上與朔望月無關。

陽曆的月份、日期都與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較好地符合,根據陽曆的日期,在一年中可以明顯看出四季寒暖變化的情況(此應與節氣歷一致,但對農時來說不精準);但在每個月份中,看不出月亮的朔、望、兩弦。

如今世界通行的公曆就是一種陽曆,平年365天,閏年366天,每四年一閏,每滿百年少閏一次,到第四百年再閏,即每四百年中有97個閏年。公曆的歷年平均長度與迴歸年只有26秒之差,要累積3300年才差一日。

我國的陽曆有四種:漢族的干支歷、十二氣歷、天曆和彝族太陽曆。

農曆作爲陰陽合曆,其使用二十四節氣表徵陽曆部分。

農曆是陰陽合曆,月亮歷(陰曆)論初一十五,天干地支和二十四節氣是論太陽與地球關係,是陽曆,十二月建是基本內容。

2017年頒佈的農曆編算標準中以“太陽視黃經變化360o的時間間隔。該時間間隔內,地球上經歷一個完整的季節變換週期。”爲一個迴歸年,太陽從黃經零度起,沿黃經每運行15度所經歷的時日稱爲一個節氣。每年運行360度。以“一個迴歸年內24個太陽地心視黃經等於15o的整數倍的時刻的總稱。”爲二十四節氣(分爲12個月)。

干支歷的形成有一個過程,它由紀日開始。干支紀日早在商代的時候就已經出現,春秋戰國時期已採用十二辰紀月,而十二辰加時制度至遲西漢時已被採用。西漢末至今,一直用干支來紀年。唐以後,五代曆書月名開始注以干支,北宋時又將十干十二辰配合以紀時,至此年月日時分別全以干支註記,干支歷日趨完整。2000年來中國干支紀時與曆法數序紀時既互相配合又各自成系統。實際上中歷干支紀時系統是中國特有的陽曆曆法體系。又稱爲節氣歷。它以立春(節氣)爲歲首,交節日爲月首。年長即迴歸年,一節一中(節與星象合兩次爲一月,干支歷以二十四節氣來劃分出一年中的12個月份,每個月含有兩個節氣(二十四節氣中單數序列的節氣又簡稱爲“節”,雙數序列的節氣又簡稱爲“氣”或“中”,就是說二十四節氣由12“節”加12“氣”組成)。)爲一月。在節氣歷中年月日全由太陽視運動決定而與太陰月相無關(與星象有關,與月亮也無關)。但它又與通常的陽曆(如公曆)不同,後者月長是由人爲規定而與天象無涉。所以它是有中國特色的陽曆。目前,干支歷依舊流行於大部分萬年曆、曆書中,用於象數、風水和命理學中。

十二氣歷由北宋傑出科學家和政治家沈括在宋神宗時期所創。沈括見前朝的舊曆法是以十二次的月亮圓缺做爲一年的標準,雖經多次小改革但仍顯氣朔交爭且歲年錯亂,四時失位且又算數過程繁瑣。故沈括決心首先廢除先聖王所遺留下來以十二朔望月爲一年的陰曆年法之歷算法,改以二十四個節氣的定年法,此法是不用月亮的朔望而直接以十二氣歷之天象(那個星座在夜空正中),把十二個氣歷中的二十四個節氣爲年制,此不以月亮圓缺爲標準而只管時令節氣,後再按節氣定月並以立春日爲每年的元旦。此種新法不但簡易端平,況且此種農時以正四序調勻的二十四節氣新曆法,對於農事耕做方面又極爲有利。但當時司天監的不少以世襲制又墨守成規的司天監庸官大力反對,因此不但對於沈括之才能十分嫉恨,還糾合起來進行阻撓又多次藉故上告神宗言沈括的不是。後來此新曆法雖實行不久便又被修改掉。

天曆其實是十二氣歷。在北宋數百多年後的1855年被太平天國所頒佈使用,後又傳至英國而英國至今仍用此法以統計農業氣候和農事生產的依據。

彝族太陽曆將一年分爲10個月。每月以鼠日爲一個月起頭,12屬相循環3次,在豬日終結爲月末,每月36天。一年360天,剩下五或六天爲過年日,不計算在10個月之內。大年在每年夏至日,過三天。第一天爲接祖日,第二天爲祭祖日,第三天是送祖日。小年在冬至日,只過兩天,一天接祖,一天送祖,閏年加祭祖日過二天。按照彝族太陽曆,一年中要過兩次年。

西曆後來世界通行,成爲公曆,是人們最熟悉的一種陽曆。這部曆法浸透了人類幾千年間所創造的文明,是古羅馬人向埃及人學得,並隨着羅馬帝國的擴張和基督教的興起而傳播於世界各地。

公曆最早的源頭,可以追溯到古埃及的太陽曆。尼羅河是埃及的命根子,正是由於計算尼羅河氾濫週期的需要,產生了古埃及的天文學和太陽曆。七千年前,他們觀察到,天狼星第一次和太陽同時升起的那一天之後,再過五、六十天,尼羅河就開始氾濫,於是他們就以這一天作爲一年的開始,推算起來,這一天是7月19日。

最初一年定爲360天,後來改爲365天。這就是世界上第一個太陽曆。後來他們又根據尼羅河氾濫和農業生產的情況,把一年分爲三季,叫做洪水季、冬季和夏季。每季4個月,每月30天,每月裏10天一大周,五天一小周。全年12個月,另加5天在年尾,爲年終祭祀日。

這種以365天爲一年的歷年,是由於觀測天狼星定出來的,叫天狼星年。

它和迴歸年相差約0.25天,因而在日曆上每年的開始時間越來越早,經過1461個歷年,各個日期再次與原來的季節吻合,以後又逐漸脫離。看起來,天狼星年好像在迴歸年週期左右徘徊,因而又叫它爲徘徊年、遊移年,1461年的循環週期被稱爲天狼週期。

後來,埃及人通過天文觀測,發現年的真正週期是365.25日,但僧侶們爲了使埃及的節日能與祭神會同時舉行,以維護宗教的“神聖”地位,寧願保持遊移年。後來出土了一塊石碑,上面有用埃及文和希臘文所寫的碑文,記載了歐吉德皇帝在公元前238年發佈的一道命令:每經過四年,在第四年的年末五天祭祀日之後、下一年元旦之前,再加一天,並在這天舉行歐吉德皇帝的節日慶祝會,以便讓大家記住。歐吉德皇帝校正了以前曆法的缺陷,這增加一天的年叫定年,其它年叫不定年。

古羅馬人使用的歷法經歷了從太陰曆到陰陽曆、陽曆的發展過程。羅馬古時是意大利的一個小村,羅馬人先是統一了意大利,而後又成爲地跨歐、亞、非三洲的大帝國。最早,古羅馬歷全年10個月,有的歷月30天,有的歷月29天(這十分類似太陰曆),還有70幾天是年末休息日。羅馬城第一個國王羅慕洛時期,各月有了名稱,還排了次序。全年10個月,有的月30天,有的月31天,共304天,另外60幾天是年末休息日。以羅馬城建立的那一年,即公元前753年作爲元年,這就是羅馬紀元。某些歐洲歷史學家直到17世紀末還使用這個紀年來記載歷史事件。

第二個國王努馬,參照希臘曆法進行了改革,增加了第十一月和第十二月,同時調整各月的天數,改爲1、3、5、8四個月每月31天,2、4、6、7、9、10、11七個月每月29天,12月最短,只有28天。根據那時羅馬的習慣,雙數不吉祥,於是就在這個月裏處決一年中所有的死刑犯。這樣,歷年爲355天,比迴歸年少10多天。

爲了糾正日期與季節逐年脫離的偏差,就在每四年中增加兩個補充月,第一個補充月22天,加在第二年裏,另一個23天加在第四年裏,所增加的天數放在第十二月的24日與25日之間。這實際上就是陰陽曆了,歷年平均長度爲366.25天,同時用增加或減少補充月的辦法來補救曆法與天時不和的缺點。但這樣卻更增加了混亂:月份隨意流轉。比如,掌管曆法的大祭司長在自己的朋友執政的年份,就硬插進一個月,而當是仇人執政,就減少補充月,來縮短其任期。民間契約的執行也受到影響,祭祀節與齋戒日都在逐漸移動,本該夏天的收穫節竟跑到了冬天舉行。

當儒略·凱撒第三次任執政官時,指定以埃及天文學家索西琴尼爲首的一批天文學家制定新曆,這就是儒略曆。

儒略曆的主要內容是:每隔三年設一閏年,平年365天,閏年366天,歷年平均長度爲365.25日。以原先的第十一月1日爲一年的開始,這樣,羅馬執政官上任時就恰值元旦。

儒略曆每年分12個月,第1、3、5、7、9、11月是大月,大月每月31天。第4、6、8、10、12月爲小月,小月每月30天。第二月(即原先的第十二月)在平年是29天,閏年30天,雖然月序不同於改歷前,可是仍然保留着原來的特點,是一年中最短的月份。

儒略曆從羅馬紀元709年,即公元前45年1月1日開始實行。

這一年,爲了彌補羅馬歷與太陽年的年差,除了355天的歷年和一個23天的附加月外,又插進兩個月,其中一個月爲33天,另一個月爲34天。這樣,這一年就有355+23+33+34=445天。這就是歷史上所稱的“亂年”。

西方曆法從儒略曆實施開始,終於走上正軌。滑稽的是,那些頒發曆書的祭司們,有本事從烏鴉的爭鬥預卜吉凶,卻把改曆命令中的“每隔三年設一閏年”誤解爲“每三年設一閏年”。這個錯誤直到公元前9年才由奧古斯都下令改正過來。

“奧古斯都”是神聖、莊嚴、崇高的意思。在古羅馬,這個尊號過去只是在舉行宗教儀式上才授予的。在公元前27年,元老院把它授給了屋大維。他是儒略·凱撒姐姐的兒子,是凱撒遺囑的第一繼承人。

當奧古斯都準備改正閏年錯誤時,已經多閏了三次,於是他下令從公元前8年到公元4年停止閏年,即公元前5年、公元前1年和公元4年仍是平年,以後又恢復爲每四年一閏了。

爲了紀念他的這一功績,羅馬元老院通過決議,把儒略曆的第八月改稱爲“Augustus”,即奧古斯都月,因爲他在這個月裏曾取得過巨大的軍事勝利。但這個月是小月,未免有點遜色,何況羅馬人以單數爲吉,而30天卻是個雙數,於是就從2月份拿出一天,加到奧古斯都月裏,8月就31天了,可憐的2月在平年只有28天,碰上四年一次的閏年也不過29天。7、8、9月連續三個月都是大月,看起來很不順眼,使用也不方便就把9月改爲30天,10月爲31天,11月爲30天,12月爲31天。這樣,大小月相間的規律破壞了,一直到兩千年後的今天還受到影響。

奧古斯都修改過的歷法格式與現行公曆一模一樣了,但它的紀元,即計算年代的起算點還不是公元元年,它的閏年方法與現行公曆還不完全一致。這兩點差別與基督教的起源和發展有密切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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