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調式or教會調式?
在平常我們聽到的流行音樂中,出現得最多的兩個調式,一般就是自然大調和自然小調了。所謂的自然大調,用唱名錶示其音階即Do、Re、Mi、Fa、Sol、La、Si(或Ti),這個音階同時也是一般的音樂學習中最基本的音階。而自然小調,則是以自然大調的六級音爲主音,與其成平行關係的一個調式。
但,可能有很多同學不知道的是,自然大調和自然小調其實還有另外的一種身份:它們其實還分別是中古調式中的伊奧尼亞調式(Ionia)和愛奧尼亞調式(Aeolian)。
提到中古調式,我們不得不先提的便是古希臘的四音音列了。
四音音列是指由兩個音構成四度框架,另外兩個音在這個框架內作不固定的靈活變動,從而形成的三種不同形式的四音音列,它們分別是:自然音列、變化音列和微分音音列。
這個概念是古希臘著名音樂理論家阿里斯多賽諾斯在他的著作《和諧的要素》中提出的。在此基礎上,他還提出了大完整音列體系(由四個相同結構四音音列構成下行完整的兩個八度),和小完整音列體系(由三組四音音列構成下行的十一度)。
四音音列音階體系和它們的變體形式是以當時古希臘幾個重要部落的名字來命名的,它們分別是:多里亞( Dorian)、弗裏幾亞( Phrygian)、利底亞( Lydian)。在變體形式中以前綴“hypo”表示“副”或者“下”的含義,以前綴“mixo”表示“混合”的含義。
這些音階及其變體的排列都是下行的:
結合兩個相同音程結構的四音音列,可構成一個比較完整的音階,即最初的教會調式:
值得注意的是,古希臘的四音音列的音階形式一開始只是作爲一種符號來表示樂器的弦,又或者是表示演奏者按音的音位。它是在後來的發展中才逐漸形成了音階形式和調式理論的。
時間來到了中世紀。這一時期,音樂主要在教堂中發展,格里高利聖詠的興起使得中古調式有了應用的基礎。然而,這一時期的音樂理論發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是很有限的,所以當時的人們就直接拿古希臘時期的早期教會調式來做參考了。
這一時期形成的中古調式最初有四個正調式和四個副調式,副調式音階的音域比正調式低四度。第一正調式即多利亞(Dorian)調式,第二正調式即弗裏幾亞(Phrygian)調式,第三正調式即利底亞(Lydian)調式,第四正調式即混合利底亞(Mixolydian)調式。
16世紀的音樂理論家格拉雷安(H.Glareanus,1488-1563)爲8種教會調式又加上了4種:以la爲結束音的愛奧利亞(Aeolian)調式,和以do爲結束音的伊奧尼亞(Ionian)調式以及各自的副調式,即第五正調式和第六正調式以及它們的副調式。
就這樣,由多利亞調式、弗裏幾亞調式、利底亞調式、混合利底亞調式、愛奧利亞調式和伊奧尼亞調式以及它們的副調式構成的十二種中古調式便正式形成了。
但是,我們不難發現,這一次對古希臘音階的參考,卻不知爲何出現了一些錯誤。我們如果把這一時期的中古調式與古希臘時期的早期教會調式來進行比較的話,會很驚奇地發現,對應名稱的調式的音符排列已經完全不同了,下行改爲了上行先不說,連音階的起始音都變了:多利亞的起始音從mi成了re,弗裏幾亞的起始音從re變成了mi,利底亞的起始音從do變成了fa,而混合利底亞的起始音則是從si變成了sol。
儘管在最初的基礎上出現了一些錯誤,但中古調式還是繼續發展了下來,其中的伊奧尼亞調式和愛奧利亞調式更是成了當今大小調的前身。而自從大小調式在巴洛克時期通過巴赫等人的實踐,逐步確立了統治地位之後,其它各個調式就都慢慢被融入統一到大小調中了。這之後,中古調式便被漸漸遺忘了。
在中古調式被遺忘了好幾個世紀之後,其中的一部分又逐漸被音樂家們在現代音樂中使用起來。在十二個中古調式的基礎之上,現代的一些著作又把它擴充爲十四個調式,加入了以si爲主音的洛克里亞調式和它的副調式。
19 世紀未,德彪西等作曲家又開始在作品中使用中古調式音階,並獲得很大的成功。另外,有的教會音階在不同地域的民間音樂中也得以生存,如位於歐洲南部的安達盧西亞人經常在他們的音樂中使用弗裏幾亞音階。
現代的爵士樂更是賦予了中古調式新的生命與活力,他們被廣泛的運用到了爵士樂的各種風格當中。爵士樂中使用的和聲小調與傳統和聲小調相同,而中古調式音階運用在爵士樂中的有大調中古調式和旋律小調中古調式兩種。
其中,大調中古調式有伊奧尼亞、多利亞、弗裏幾亞、利底亞、混合利底亞、愛奧利亞和洛克利亞等七種調式;小調中古調式則包括旋律小調(Melodic Minor)、降Ⅱ級多利亞(Dorianb2)、升Ⅴ級利底亞(Lydian Augmented)、降Ⅶ級利底亞(Lydian Dominant)、降Ⅵ級混合利底亞(Mixolydianb6)、升Ⅱ級洛克里亞(Locrian#2)、和變化音階(Altered)等七種調式。
國內的不少西方音樂史或者音樂理論書經常會把教會調式直接等同於中古調式,但其實,這二者還是有差別的。“教會調式”一詞,明顯是基於調式的用途,即西方基督教會里唱詩所用的調式;而“中古調式”一詞,則明顯是指的一個時代的調式,即中世紀的西方所使用的調式。
一個功能性調式,怎麼也不可能與一個時代性調式是同義詞。打個很簡單的比方,演奏用鋼琴和巴赫時代的鋼琴,這兩個詞就絕對不是一回事。因爲鋼琴從誕生之初就是爲了演奏,一直到現在都存續着;而巴赫時代的鋼琴則僅僅是那個時代的產物而已,雖然也都是演奏用鋼琴,但侷限在一個歷史的時間段內。這兩個詞,應該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係,即巴赫時代的鋼琴屬於演奏用鋼琴。
其實,嚴格地說,“教會調式”和“中古調式”也是這樣的關係,即“中古調式”屬於“教會調式”。因爲,教會調式是西方基督教會自需要運用一定的調式來唱詩開始就存在了,如從古希臘時期開始發展直到被古羅馬繼承的四音音列組成的調式即可視爲早期的教會調式,基督教成爲國教也正是在古羅馬時期;而中古調式僅僅是在中世紀這一特定的歷史時期,西方基督教會所使用的唱詩用的調式。